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601211.SH,02611.HK)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600837.SH、06837.HK)合并落地,中国资本市场、证券行业迎来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事件。
9月5日晚间,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双双发布停牌公告,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两家公司的A股股票将于9月6日起停牌。
按照2023年数据测算,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合并后新机构的总资产、归母净资产将分别达1.68万亿元、3300亿元,均处于行业首位,证券业“超级航母”呼之欲出。
政策引导下,今年以来中小券商整合步伐明显加快,但头部券商合并此前尚停留在“传闻”阶段。本次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的合并,是新“国九条”实施以来头部券商合并重组的首单,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史上规模最大的A+H双边市场吸收合并、上市券商A+H最大的整合案例,涉及多业务牌照与多家境内外上市挂牌子企业,属于重大无先例的创新事项。
业内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同为大型综合性券商,在业务结构、数字科技、合规风控、科创金融、国际布局等方面各具特色。本次合并符合两家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既有利于双方共享专业能力和客户资源,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提升集约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也有利于推动优势互补,完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布局,全面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级。”
推动打造一流投资银行
公告资料显示,国泰君安是由创设于1992年的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通过新设合并、增资扩股,于1999年8月组建成立,总部位于上海,目前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于2015年A股上市、2017年H股上市,为A+H上市公司。
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由交通银行发起设立,总部位于上海,目前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于2007年A股上市、2012年H股上市,为A+H上市公司。
本次合并的另一项重要背景便是两家券商同属上海国资。公开资料显示,国泰君安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通证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分析人士称,强大的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强国的关键要素,《上海市贯彻〈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支持头部证券公司加强业务创新、集团化经营、并购重组,打造一流投资银行”,上海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提出要“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紧紧围绕‘五个中心’建设加大改革开放突破力度”。
“本次合并重组有利于整合上海金融国资优势资源,打造一家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匹配的一流投资银行,有效健全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要素体系,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影响力,推动上海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之路,更好地服务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市场人士称。
三大必要性
对于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的合并,市场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分析称,三方面必要性十足。
一是上海亟需打造国际一流投资银行以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头部券商合并重组将成为有效途径。
“纵观全球经济金融史,投资银行的发展始终与国家现代化进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紧密相连,全球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均拥有一批具有显著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机构。相较于美国等成熟市场,我国证券行业规模体量、机构盈利能力还存在明显差距。”该人士称。
上述市场人士表示,上海致力于成为新一代国际金融中心,围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加快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市场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产品体系是题中应有之义,培育深耕本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势在必行。
二是本次合并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级。
分析人士指出,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在业务结构、风险管理、数字科技、客户资源等方面各具特色,双方通过合并可以形成更强综合实力。合并后,新机构各项业务将全面提升,符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建设国际一流投资银行的目标定位,更好支持实体经济。
三是本次合并有助于优化上海金融国资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市场人士表示,当前,上海正着力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为上海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上海国资国企积极响应,以新一轮国企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在此背景下,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的合并将催生出一家航母级证券公司,不仅有利于国有资产规模化发展,也将为企业市值提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基础。”该人士表示。
政策暖风频吹
近期,中央和相关部门多次强调推动头部证券公司做优做强。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023年12月,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贯彻〈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支持头部证券公司加强业务创新、集团化经营、并购重组,打造一流投资银行”。
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提出“到2035年……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配资天眼,对证券基金机构提出“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
2024-12-18
2024-12-14
2024-12-12
2024-12-08
2024-12-05
2024-12-03
2024-12-02
2024-11-29
2024-11-25
2024-11-24
2024-11-14
2024-11-09
2024-11-06
2024-11-03
2024-10-30